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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虚拟主播

时间:2023-02-17 17:40:09       来源:哔哩哔哩

前言


(相关资料图)

自虚拟主播这一职业的诞生开始,我们就能看到围绕着这一生产而发展出来的一系列事物。主播的群体、主播的粉丝群体、主播的企业、互助的组织、皮套的画师、建模的工作者、专门用于虚拟主播的平台分区、以及一系列围绕着这个职业的虚拟性和现实性的矛盾关系而产生的,发展中的事物,并观察到这一职业所引起的一系列问题。

我们的观察不是没有前提的,这一前提是必须抛开虚拟主播那神圣的外衣,那让人以为是从天而降的圣者光辉,不以纯洁无暇的完美人物看待,不以任何梦中女神或男神去看待(事实上,到目前为止的一切丑闻的发生已经让人们走出了这种观念,但仍有少部分还这样看待)让他们从高高在上的,遥不可及的虚幻地方下来,成为一个现实中的、受自身实践的客观因素影响而可以被人以经验观察、处在发展中的“人”、一个“活人”。当着破开了这一阻拦视线的迷雾后,我们的工作才能进行。

原来他们是这样的一群人。

除去少数的,因为完全企业化而不占据任何生产资料,纯粹依托企业而活动,出卖体力和脑力劳动的虚拟主播外,他们中的绝大部分人占有用于投入直播事业的生产资料(直播的设备、皮套、以及其他用于投入直播中的事物),他们是一群有产者。只要他们企图通过往虚拟主播这一行业投入生产资料来获取生活资料(赚钱),那么他们所建立起来的一切都是为着生产,生产过程中所形成的生产关系都受到这一生产活动的范畴所约束,不会脱离他们的生产状况。现在的虚拟主播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企业势的和个人势的。而在这两类下,依据对生产资料的拥有程度,也分有不同的情况。

一、企业势的虚拟主播

完全企业化的。这类主播正如上面所说,他们不占有任何生产资料,所有用于直播的事物皆由隶属的企业提供,所有权在企业手里,甚至是社交账号也大体上由企业所接管,自己仅为企业出卖体力或脑力的劳动。与其说他们是虚拟主播,倒不如说他们背后的企业才是虚拟主播,企业的运营在其中起决定性的作用;企业运营的出色,事业蓬勃发展,这类主播就会蓬勃发展,而当企业运营受阻甚至出现致命错误,则主播也会跟着受阻或出现致命的问题,不管这是不是主播情愿看到的。这类主播距离观众是最远的,会有种难以接近的感觉,究其本因,乃是其生产完全是企业的附庸,生存和发展也附属于企业。但这类主播在生产过程中,自身是个“活人”,观众看到的也是这个活人,主播在生产过程中所建立起来的交往关系是隶属于主播个人的,由此差异便会出现“生产的企业化”与“交往的个人化”的矛盾,主播越是进行生产活动,“个人化”的倾向就越是增加,似乎主播同企业剥离开了(关于这个矛盾,如果以后有机会将详细挑出来讲讲)。由此矛盾的演化造成了这类主播具有两极分化的观众,喜欢主播的胜似喜欢,不喜欢主播的认为他们是被企业培训的赚钱工具没有感情。而“个人化的交往”使得这类主播再与企业发生冲突时,无论谁对谁错,他们的粉丝大部分会自觉的站在主播一方,替主播叫苦,替主播喊冤,痛斥企业是冷血的蛇。生产与交往的分离,使得他们在生产上是没有地位的,但在影响力方面要比企业大的多,这是他们可以同企业谈判的“本钱”;倘若主播发生了某个事件,砸掉了自己“交往”的招牌,那么企业便能够毫无压力的让其“毕业”。

半企业化的。这类主播往往有个人势的前身,是活动过一段时间后加入到企业中去的。他们占有个人势时期的全部生产资料,并将个人势时期的一切生产关系带到这个时期来;但这一切,都将在将来被转化成企业势的关系,而他们对生产资料的占有在将来也是要被企业所剥夺。企业通过制作新皮、升级直播的设备、制作视频、制作背景、制作UI、制作海报、创作个人单曲、组织活动、组织宣传、搭建录播、切片、美工的团队等,一系列对这类主播的投入都将逐步使他们失去对生产资料的完全占有,而成为一个完全企业化的主播群体。这类主播向着完全企业化转变的速度和程度,完全取决于企业用心的程度和态度。企业用心培养,花大力气,下大资本投入,主播将很快的完成转变;企业如果爱答不理、甚至停止了对这类主播的投入,则主播的转变就陷入停滞,而主播加入企业的意图,是为着得到企业的资源,使自己获得更好的发展,如果企业不对主播投入资源,反而拿着主播的分红,不为主播做事,就会激化利益冲突而导致关系破裂,最后废止合作而回到原先个人势的状态。这类主播在将来是一定要分化的,他们要么变成完全企业化的主播,要么回到个人势的主播,而不存在一个独立的生产状态。因此,他们也不具有独立的思想,他们要么以企业势自居,要么以个人势自居;因其在发展前期保留有一部或者大部的生产资料,他们在开始将保留个人势主播的一部或大部的思想,而在今后逐步转变到企业势主播的思想上去;但生产关系的转变,将不可避免的导致部分粉丝的流失。这种,生产资料是企业占用还是个人占用的矛盾斗争,使得处在这一时期的虚拟主播群体,具备了这一时期的特殊性;他不仅表现在主播个人同生产资料所有制转化的对抗性上(列如:主播自己花钱购买新皮、置办直播的设备等,使其不至于变成企业所有;自己管理自己的粉丝群、宣传和账号的运营等,使其不至于为企业所接管,这一切客观存在了的对抗事实,而不论主播个人是否愿意引发这样的对抗),还表现在主播个人的思想上(列如:口头上承认自己为某一社团所属,却又不愿和其他社内的主播产生联系,和他们保持了距离。这种情况极端了,会对其他成员持怀疑态度,再极端点,则敌视其他社内的成员,背后讲他们的闲话、丑话,大搞“小团体”,严重破坏了企业内的和谐,思想上不愿完全接纳社团)。无论是生产的状况还是行为、思考的举止都体现了,个人势的虚拟主播在向企业势转化时所出现的,这一时期所特有的矛盾。

二、个人势的虚拟主播

个人势是我们讨论以及关注的重点,因为这一类别的虚拟主播,无论是人数还是作为小生产阶级的阶级属性,都对V圈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即便是半企业化的虚拟主播,也会在相当的一段时间内受到这部分主播的影响,要么是自己还未完成蜕变而保留有个人势的姿态,要么是虽完成了蜕变,但交往圈内有这部分人对其产生影响。

个人势的虚拟主播拥有对生产资料的完全占有,他们所经营都是小生产的经济,是小生产者。小生产者有往大生产进行发展的趋势,这是由他们的阶级属性所决定的,因此,他们有着阶级的“短视”的共通性,他们在遇到赚钱或间接影响他们赚钱,但违背道德甚至法律的问题上是动摇的。小生产的分散性、独立性和不集中性所形成的生产关系,也是一种分散的、独立的和不集中的;能够看到的是,个人势的V如果没有外部的介入,将很难得到“联动”的机会。大部分个人势的主播之间井水不犯河水,老死不相往来,有些甚至为了老板的问题可以相互诋毁、互相攻击;任何一个人势的主播都可以看成独立的经济个体,他们与其他一切主播形成了不同程度的竞争关系,如果处理不好,爆发了激烈的冲突,就会连带着一并出现主播与主播之间、粉丝与粉丝之间、主播与粉丝之间的恶性事件。可以说,一切个人势虚拟主播的乱像问题,揪其原因,是由于他们小生产者的阶级属性造成的。这一阶级属性也造就他们中大部分人追逐流量的现实、挽留老板的现实。

个人势的虚拟主播虽然都具备小生产阶级的阶级属性,但根据发展的状况,仍然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个部分是生产的龙头。这类人在生产的过程中得到了很大的回报,除了能使自己的生活资料自给自足外,还有相当多的剩余可以进一步加大对生产资料的投入。一些人甚至形成了生产的分工(有团队专门负责直播外的事物,切片、录播、美工、宣传等)对V圈有颇大的影响力。这类人虽然想赚钱,但不会妄想着赚大钱,满足于现状,极少会加入其他组织或企业,因而自成一派。

处在第二部分的人,能够实现生活资料的大体自足,但省吃俭用,只为将赚来的钱更多的投入到生产中去。这类人与第一部分人的大不同之处在于,他们很想发财,他们投入相当程度的生产资料,也获得了可观的收入,他们觉得只要再加把劲努力就能获得成功。但是,现实似乎又与他们的期望相违背,他们发现自己对生产资料的投入、对劳动素质的提高所能带来的效益在大幅减少,老天总是不让他们赚大钱。他们感觉现在的V圈环境已经大不如前,能明锐的察觉到,如果只投入和以前的主播一样的精力,将无法占据市场,无法在V圈生存。他们展现出了极强的直播欲望,他们早起贪黑的直播,有早播、午播、晚播、超长播、熬夜啵、节日播、生日啵、千(万)粉播、十(百)舰播、满月播、半年播、周年播、不同平台播、不同内容啵等,想把一天的24小时,一周的七天,一个月的好几周、一年的12个月都切成无数份而加倍努力着,方能维持现在的生存地位,他们当中觉得日子很不好过的,要骂人。他们在看见那些成功了的主播时,往往十分羡慕,想着有朝一日自己也能达到具有极大影响力的主播地位,因为他们中的一部分人已经与第一部分的主播十分接近,即便是那些不接近的,甚至是遥不可及的人,也会对第一部分主播成功的宣传非常相信,也容易被某些组织或企业,毫无现实基础的“大饼”所欺骗,他们十分迫切的希望出现一个事件来改变生存的现状。第二部分的主播占比在个人势主播当中甚多、达到了一半以上。

而三部分的人,他们是真正的小V,他们是小生产者里的小生产者。这类人无法满足生存资料的自给自足,通常在现实生活中还兼职着其他职业。他们当中有些还出现了只有直播的设备而其他一切靠免费的现状。他们当然怀抱着对虚拟主播行业的美好期望,但也自知无法通过直播谋生,因而仅仅将其当作兴趣的爱好,交往的需求;但他们并不会就此放弃了对直播事业的一切投入,相反,他们当中的大部分人会尽可能的想办法来提升对生产资料的投入,希望能够获得成功。这类人或因为自己的努力和恰当的契机而成功进入到第二部分、第一部分的类别,或迫于生活压力而最终选择毕业。他们在个人势主播中的占比并不多,但也具有一定的数量。

三、总结

由上分析可知,不同类型的虚拟主播,有着不同的生产状况和由此形成的生产关系。完全企业化的虚拟主播,其生产和生产关系都是附属于企业的;半企业化的虚拟主播在将来是一定要分化的,他们要么回到个人势的虚拟主播去,要么最终转化成完全企业化的虚拟主播去。而个人势的虚拟主播分为三个部分,每个部分之间都有所不同,但是他们都有着小生产者的共通性。我们在面对这些不同类型的主播时,需要采取不同的态度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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