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6月18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颁布35周年的纪念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是为了保护、建设和合理利用草原,改善生态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发展现代畜牧业,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法律。
1985年6月1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草原保护步入法制化轨道。国家不断加大草原保护修复力度,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55.7%。
我国是一个草原资源大国,天然草原面积近60亿亩,占国土面积的41.7%,在全国南北方均有分布,其中约80%的天然草原集中分布在北方干旱半干旱地区和青藏高原地区。草原如同皮肤一样覆盖着山川大地,是维系国家生态安全最重要的生态系统之一,也是草原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农牧民增收的重要资源。
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草原保护修复工作不断强化,取得了明显成效,为保障国家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维护边疆稳定和民族团结,发挥了重要作用,也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今天正式上线中国草原保护官方宣传片,画面震撼精彩,让我们一起尽览祖国的大美草原。(记者 张佳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