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事 >

演员王珞丹替同事寻鸭一事引发网络热议

时间:2020-07-07 14:15:02       来源:瞭望东方周刊

宠物鸭“吉吉”的丢失,引发出一系列关于法律、道德、同理心,以及公共资源的反思与讨论。可见,挂在热搜上的并不仅仅是一只鸭子那么简单。

此前,演员王珞丹替同事寻鸭一事引发网络热议。最终,抓鸭者被找到,但宠物鸭“吉吉”已经被宰杀拔毛。

但此事并没有完结,很多全程关注的网友在表示难过的同时,不禁提问:“拎走鸭子的人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新一轮的讨论就此被引发。

01

根据王珞丹以往发布的“吉吉”图片,有网友指出,该宠物鸭的品种或为“柯尔鸭”,国内一般称为“小叫鸭”,寿命一般在4-12年,价格在数千元乃至上万元不等。

柯尔鸭源自荷兰,属于一种矮脚鸭,全身雪白,鸭毛顺滑,鸭嘴短平,因为喜欢嘎嘎叫,所以被叫作“call duck”,音译过来就是柯尔鸭。最初,因为独特的叫声能够吸引来自森林中的动物,柯尔鸭常被当做狩猎鸭来养。伴随时代变迁,科技的发展使柯尔鸭的狩猎功能逐渐被弱化或代替。

由于柯尔鸭雪球一般的外表十分讨人喜爱,加上性情温顺、饲养简单、比较黏人等特点,近几年,它逐渐成为宠物市场的新星。去年,王思聪就曾在ins晒过自己斥重金买的两只柯尔鸭。

笔者在网络电商平台搜索看到,纯种柯尔鸭的受精蛋的售价就在八九百元,纯种鸭苗在两三千元,纯种成鸭的价格更是高达6000元至上万元不等。

而一般普通小黄鸭的价格就在百元以下。

只要经司法机关调查,抓鸭人属于窃取他人财物,而非误认鸭子是没有主人的野鸭,其行为就肯定是盗窃行为,必将依法被追究相应责任。至于是否构成盗窃罪则要看鸭子的价值是否达到追究刑事的标准

上海市君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有着多年刑事律师经验的李向荣在接受《新民周刊》采访时表示,违法与否,主要看当事人在拎走鸭子时是否存在盗窃的主观故意,“”。

李向荣进一步说明,如果鸭子的价值未达到追究刑责标准,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49条追究行政违法责任;如果鸭子的价值超过1000元至3000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的,将按刑法264条追究刑事责任,处罚原则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或单处罚金;如果鸭子价值超过3万元至1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则将处以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对方属于入户盗窃、多次盗窃等,那么无论鸭子价值,都将按刑法264条追究刑事责任。

“被盗财物有有效价格证明的,根据有效价格证明认定;没有有效价格证明,或根据价格证明认定盗窃数额明显不合理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委托估价机构估价。”李向荣补充道。

7月3日下午,河南省息县警方表示,抓鸭人已被找到,宠物鸭被其拿到农贸市场宰杀拔毛,但尚未食用。由于抓鸭人或涉嫌盗窃,当地警方正在对宠物鸭进行定损鉴定,将根据鉴定结果对抓鸭人进行处理。

无论吉吉的价值几何、抓鸭行为最终能否定性为刑事犯罪,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宠物就像我们的家人一般,关爱动物,遵守法律,是每一个人的基本文明素养。

0 2

作为一名目前微博粉丝高达4000多万的公众人物,王珞丹在7月3日凌晨发布“寻鸭启事”的微博后,她的粉丝和无数爱宠之人表示感同身受,纷纷转发声援,盼望“吉吉”能够早日寻回,与王珞丹寻鸭启事相关的话题也一直占据微博热搜榜的一席。

王珞丹发布的“寻鸭启事”称,自己同事的宠物鸭“吉吉”在河南息县老家被人抓走。微博内容言辞恳切。为找到鸭子,她还表示,将以10只同等体格的北京烤鸭作为酬谢。

但笔者也看到,王珞丹在这条微博中还配发了一张公共视频的截图,图中拎走鸭子之人的面部清晰可见。

有人认为,虽然爱宠之心能够理解,但是丢了宠物,报案才是最好的解决方案,非要全网搜寻、占用公共资源,大可不必。此外,也有网友认为,虽然盗宠之人必须受到应有的处罚,但是这样的行为可能侵害他人权益。

因此,这一行为也招来了不少质疑声。

对此,法律人士表示,寻找宠物要采用正确的方法,擅自在网络上公布他人照片的行为不应提倡和效仿。

“未经他人允许,抓走别人的宠物是一种违法行为,失主可以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供监控视频等线索,通过公安机关抓获违法嫌疑人。但丢失宠物的一方选择在网上曝光抓宠物的人。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北京市京师(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兆庆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此事中,最终丢失宠物的一方找到了抓宠物的人,并及时删除了相关照片,没有造成其他损害后果,所以一般不用承担侵权责任。

但他同时强调,法治社会,应该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如果利益受到了侵害,依法维权更值得推崇”。

“吉吉”的丢失竟引发出一系列关于法律、道德、同理心,以及公共资源的反思与讨论。可见,挂在热搜上的并不仅仅是一只鸭子那么简单。(晨 沐)

关键词: 宠物鸭
精彩推送